新闻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天津制证资讯
天津身份证办理指南(时间+地点+费用) - 天津本地宝

发布时间:2024-03-23  浏览:

  天津身份证首次办理如何操作?具体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办公时间等信息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天津市户籍人员,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应向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16周岁以下的本市户籍居民办理此项业务的,除需本人到场外,还应由监护人凭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代为申请领取;

  3.监护人为父母以外亲属的,通过《居民户口簿》户籍登记内容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还应提供其他能够说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1、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户口和身份证业务窗口,办公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为准。

  2、“一窗通办”试点派出所办公时间:周一到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其他各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派出所办公时间:每日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1.普通证件:自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发证地点领取证件;

  2.邮政速递证件: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由邮政速递公司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邮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

  2.16周岁以下我市户籍居民办理此项业务的,除需本人到场外,还应由监护人凭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代为申请领取;

  3. 监护人为父母以外亲属的,通过《居民户口簿》户籍登记内容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还应查验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能够说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一)申领人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户籍地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工作人员对居民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后,受理居民申请,采集人像照片和指纹信息,打印《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由申领人对表内项目进行核对并签字。办理提前领证业务的,还应填写《提前领取居民身份证个人申请》;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还应填写邮递信息。

  1.普通证件:自户籍地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指定发证地点,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

  2.邮政速递证件: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由邮政速递公司在户籍地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邮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

  各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派出所:点击可查看天津市各公安分局、派出所受理户籍业务窗口一览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即可获取天津居住证线上办理入口+办理流程,以及线下办理地点/办理材料/办理对象/办理疑问等信息!

  2024天津户籍身份证办理业务窗口本地宝给大家整理好啦,详见正文,去之前可先打电话咨询具体情况哦

  需要身份证。2024年龙年纪念钞预约、兑换、核实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天津身份证挂失可以通过在手机各大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天津公安”APP在网上操作,详情见正文。

  天津补领身份证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进行线上申办,具体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内容详见正文

  可以补领,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申请异地补领。未满16周岁的,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外地人补领身份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具体的申请材料天津本地宝给大家整理好啦,快来看看吧

  将外省市户籍居民在我市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拓展调整为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之一即可办理。

  天津公安人口管理部门推出优化调整户籍居民身份证政策“十项措施”。具体有关身份证的措施整理好啦,详见正文

  目前天津市户籍、身份证业务系统已完成升级改造,线下窗口恢复正常办理,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导语】:天津身份证首次办理如何操作?具体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办公时间等信息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天津市户籍人员,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应向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16周岁以下的本市户籍居民办理此项业务的,除需本人到场外,还应由监护人凭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代为申请领取;

  3.监护人为父母以外亲属的,通过《居民户口簿》户籍登记内容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还应提供其他能够说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1、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户口和身份证业务窗口,办公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为准。

  2、“一窗通办”试点派出所办公时间:周一到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其他各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派出所办公时间:每日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1.普通证件:自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发证地点领取证件;

  2.邮政速递证件: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由邮政速递公司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邮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

  2.16周岁以下我市户籍居民办理此项业务的,除需本人到场外,还应由监护人凭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代为申请领取;

  3. 监护人为父母以外亲属的,通过《居民户口簿》户籍登记内容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还应查验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能够说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一)申领人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户籍地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工作人员对居民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后,受理居民申请,采集人像照片和指纹信息,打印《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由申领人对表内项目进行核对并签字。办理提前领证业务的,还应填写《提前领取居民身份证个人申请》;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还应填写邮递信息。

  1.普通证件:自户籍地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指定发证地点,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

  2.邮政速递证件: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由邮政速递公司在户籍地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邮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

  各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派出所:点击可查看天津市各公安分局、派出所受理户籍业务窗口一览表

Copyright © 天津制证,天津本地证件制作,天津做证刻章联系电话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  正在备案中  

复制成功
微信号: 18736091282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我知道了!
18736091282
微信号: 18736091282 添加微信